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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回收要求和相关文件

各二级教学、科研单位:

学校每周五上午9:30-11:00进行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回收,有需要的师生请提前电话告知,节假日及寒暑假不进行废弃物的回收工作回收期间如遇雨雪天气,为防止因湿滑造成容器破损发生洒漏及部分化学试剂因吸潮会发生化学反应等危险情况,当次回收暂停,顺延至下次。学校设有两处回收地点:1号柜设在西校区基础楼南侧;2号柜设在东校区理科楼北侧(详细位置如图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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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化学废弃物回收具体要求:

1、领用盛装废液空桶和盛装固体粉末小桶时间与废弃物回收时间相同,领用时须检查桶是否完好

2实验室化学废液必须分装在学校统一发放的废液桶内,送交前须检查桶身是否完好、桶口是否封好确保不漏,粘贴好桶装废液标识卡,并按约定的时间送至指定回收地点。桶装废液标识卡样式如下,标识卡须清晰写明有毒有害成分的中文全称(英文名称须译成中文),不可写简称或缩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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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为确保安全,盛放废液的桶不可过满,须保留约1/3的剩余空间;此外,考虑到化学废弃物处置成本,盛放废液的桶也不宜过少,少于半桶的不予回收

4、所有瓶装废弃化学试剂需分类收集,合理存放,不得把不相容的试剂混放。瓶装废弃化学试剂与空瓶需要分别整理,存放在不同的纸箱内。

5、废旧化学品(固体或液体)在原瓶内存放,保持原有标签,如有变动或原标签不清楚,需重新用白纸写明所盛废液名称,并覆盖原标签粘贴好。另外,用带瓶塞的试剂瓶装废旧化学品(固体或液体)的,需要将瓶塞固定(比如用胶带缠紧等)或用其他适合的试剂瓶盛装并重新贴好试剂标签

6使用后的空瓶,一定要将残存物倒净,然后单独存放于纸箱内,尤其是碎的试管、空瓶等尖锐废弃物一定要用纸箱存放,针头等利器要用利器盒存放。

7、现暂不回收金属包装物

8、实验室废弃物送交前请填好《北京工业大学危险废弃物申报和转移登记表》,签字盖章后连同化学废弃物一同送至回收地点,电子版发送邮箱huangguilian@bjut.edu.cn中。

东校区废弃物暂存柜:办公电话67391977,联系人韩光宇13552947629、何淼13401072722、刘洋13911931476

  西校区废弃物暂存柜:办公电话67391977,联系人黄桂连13021068655。



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pdf



附件1-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室危险废弃物申报和转移登记表20240103.xlsx